
劉喜要
近年來,隨著我國數字經濟快速發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群體規模持續擴大,已成為城市運行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新就業形態的快速發展給傳統的勞動保障制度提出了新課題。隨著平臺經濟從業人員規模持續擴大,現行以勞動關系為前提的工傷保險制度已難以適應靈活就業的特點。
2021年,人社部等十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工作的通知》,在北京、上海等七省市選擇部分平臺企業開展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截至今年6月,累計參保人數達1234.57萬人。根據相關文件要求,今年,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工作繼續推進分步驟、漸進式擴圍。
與傳統工傷保險不同,職業傷害保障不以存在勞動關系為前提,由平臺企業按單繳費,勞動者無需繳費。我國職業傷害保障制度創新的關鍵,在于突破了傳統“勞動關系綁定”的模式,建立“勞動行為關聯”的新型保障機制。這一轉變的核心是只要存在實際勞動行為,就給予相應的保障,不拘泥于勞動關系的法律形式。這種創新既符合平臺用工靈活化的特征,也能有效擴大保障覆蓋面,是社會保障制度適應數字經濟時代的創新之舉。
隨著職業傷害保障制度的落地實施,我國建立起統一的職業傷害保障制度框架。這一制度創新推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進入法治化、規范化新階段。然而,要將政策紅利充分轉化為勞動者福祉,仍需在標準執行、服務優化、機制完善等方面持續發力。
構建科學規范的保障機制需要抓好三個關鍵環節:在標準執行方面,要嚴格落實全國統一的職業傷害鑒定規范和傷殘等級評估體系,確保各地在認定程序、待遇水平等方面保持一致;在經辦服務方面,要加快建立全國聯網的職業傷害保障信息系統,實現參保登記、待遇申請、資金結算等業務“一網通辦”;在爭議處理方面,要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為勞動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
當前,我國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職業傷害保障工作已步入深化落實的關鍵時期。在此背景下,迫切需要構建多元共治機制,激發政府、平臺、工會和社會等多元主體合力,打造政府主導、平臺盡責、工會協同、社會參與的職業傷害保障體系。具體而言,政府部門應建立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整合人社、交通、市場監管等部門力量。運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實時監測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參保情況和職業傷害發生率,為政策調整提供數據支持;通過智能交通系統,對路面交通行為進行動態監管,及時發現并糾正不安全行為;利用信用監管體系,對平臺企業的經營行為進行規范,對保障措施落實不到位的企業進行懲戒。這種基于數字治理技術的協同共治,可以打破傳統治理過程中的限制,提高精準性和有效性。
平臺企業作為運行主體,在職業傷害保障中扮演著關鍵角色。應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優化算法規則,建立職業傷害預防和應急處置機制。此外,還應將職業傷害保障納入企業戰略規劃和企業文化建設。例如,通過建立企業內部的職業傷害保障基金,為意外受傷需要幫助的勞動者提供一定支持;開展安全培訓和健康促進活動,提高勞動者的安全意識和健康水平。
工會要創新維權服務方法手段,持續推動在新業態領域建立區域性、行業性工會聯合會,通過協商懇談的形式,與平臺企業就職業傷害保障標準、待遇等問題進行溝通協商,增強勞動者在保障體系中的話語權。同時,還可以利用互聯網平臺,打造線上線下相結合的維權服務平臺,為勞動者提供及時、便捷的法律咨詢和援助服務等。
此外,社會力量的參與也是構建多元共治體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行業協會可以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制定職業傷害保障行業規范,引導企業積極履行保障責任;專業機構可以開展獨立的評估和監督工作,運用其專業知識和技術手段,對平臺企業的職業傷害預防措施、保障效果進行評估,并向社會公開評估結果,督促企業改進。這種多元協同的治理格局,既體現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現代治理理念,也為制度持續優化提供了實踐基礎。
綜上,立足新發展階段,構建適應新就業形態的職業傷害保障體系需要多措并舉,從制度設計、標準統一、協同治理等方面發力,既回應勞動者職業安全保障的迫切需要,也為發展數字經濟提供制度支撐。
(作者單位:河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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